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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的情况

        文章热度:22  发布时间 :2022-04-14 10:52:01

        深圳要债网为你解答:

          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的情况

        image

               1、人民法院分配财产时,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二、多个抵押权并存时的清偿顺序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1)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顺序相同。因登记部门的原因导致抵押物进行了连续登记的,以第一次登记的时间为准确定抵押顺序。


          (2)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


          (3)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照下列原则清偿: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4)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深圳要债网-解答完毕 声明:本文由:深圳要债网编辑发布- 本文地址:(http://www.shantouhfc.cn/show/12-552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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