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深圳商帐追收公司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公司介绍
    • 讨债业务
    • 讨债团队
    • 企业文化
  • 讨债服务
    • 要债案例
      • 深圳讨债案例
      • 深圳要债案例
      • 深圳收债案例
      • 深圳追债案例
    • 债务资讯
      • 讨债公司
      • 要债技巧
      • 收债方法
      • 追债律师
      • 如何讨债
      • 常见问题
    • 收债须知
      • 联系我们
        常见问题
        • 关于我们
        • 讨债服务
        • 要债案例
        • 债务资讯
        • 收债须知
        • 联系我们
        最新资讯   New
        深圳追债公司:借款人违约的情形有哪两种?
        深圳收债公司: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
        深圳要债公司:还款期限约定不明确/没有约定的怎...
        深圳讨债:借款人逾期还款的,构成债务违约怎么...
        深圳讨账公司:如何解决债务纠纷比较好?
        深圳要债公司:担保人不想被追债能怎么办(视频...
        联系我们

        公司:深圳要债网

        联系电话: 网站出租QQ:951749310

        联系人:先生

        网站:http://www.shantouhfc.cn/

        地址: 深圳市区皆有服务点

        你的位置: 首页>债务资讯>常见问题

        债务转让的法律效果有哪些问题?

        文章热度:20  发布时间 :2022-04-17 21:23:02

        深圳要债网讨债公司为你解答:

          债务转让的法律效果有哪些问题?

        image

               1、新债务人要向债权人履行被转让的义务以及从义务,但该义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以及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二、债务转让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债务是可转移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


          2、约定债务转移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


          3、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


          4、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深圳要债网-讨债公司解答完毕 声明:本文由:深圳要债网编辑发布- 本文地址:(http://www.shantouhfc.cn/show/12-552587.html)

        • 上一篇: 明确顺序的优先受偿权主要有几种?
        • 下一篇: 还款日期,欠款人不按时归还欠款怎么办?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讨债服务 | 要债案例 | 债务资讯 | 收债须知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17 深圳要债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先生 联系电话:网站出租QQ:951749310

        地址:深圳市市区皆有服务点

        深圳讨债公司 | 深圳要债公司 | 深圳收债公司 | 深圳追债公司 |

        郑重承诺:服务不成功 绝不收取任何费用

        关注我们 扫一扫